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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使他人作伪证,醉酒驾驶害人又害已

2023-08-28 14:20:27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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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惠晓锋)酒后驾车是一种罔顾自己及他人生命的违法行为,然而,一名“任性”的司机不仅醉酒驾车,发生事故还找人顶包,企图逃避法律惩罚。

2022年6月14日,醉酒后的李某某驾驶自己的小型轿车,沿银川市兴庆区某巷行驶过程中与靠道路西侧刘某停放在此处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交通事故发生后,李某某先是弃车逃离现场,之后为逃避处罚,指使王某某赶至案发现场,向处警作虚假陈述,谎称自己是车辆驾驶员,意欲包庇李某某。而李某某悄悄藏匿于事故现场周边的巷子内观察情况,后因现场目击群众反映,李某某才被民警抓获。经鉴定,李某某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9.45mg/100ml。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李某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并指使他人作伪证,负事故全部责任,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向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最终,李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王某某的行为涉嫌包庇,日前公安机关对王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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